梁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并取保候审。这类案件的辩护,集中在主观明知与款项来源两个问题上。
明知的认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是否明知,要结合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易场所、资金用途等综合判断,不能仅凭推断认定。
来源的审查
款项或者物品是否确属犯罪所得,需要以上游犯罪的认定为基础。上游事实不清、款项来源不明的,下游犯罪的指控也难成立。
行为的性质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行为方式不同,处理也有区别。没有参与处置行为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争取不作犯罪处理。
审查逮捕阶段的工作
本案在审查逮捕阶段,律师提出不予批捕意见,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予批捕并取保候审。
本案代理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廖珂律师。
常见问题(FAQ)
问:不知情收了赃款会犯罪吗?
答:不具备明知的,不构成该罪;是否明知由办案机关结合证据综合认定。
问:取保候审要交保证金吗?
答:可以采取保证金或者保证人方式,具体由办案机关决定。
问:案件后续会怎么处理?
答:可能移送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决于侦查与审查结论。
问:亲友之间转账会被牵连吗?
答:需要看转账性质与是否明知来源,正常借贷、馈赠等有合理说明的,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同。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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