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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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环执行团队由韩宝玉律师领衔,其曾任某省直属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熟悉执行审查标准。团队代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外人异议、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等案件。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法律事务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团队代理各类执行案件的申请与异议。副主任韩宝玉律师曾任某省直属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精通执行程序与裁决规则,为申请执行人高效推进执行,为被执行人及案外人提供执行救济。

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支付令。

申请期限: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交付、强制迁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财产线索:协助调查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投资、应收账款、支付宝微信等网络资金。

二、执行行为异议

适用情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如超标的查封、错误分配财产、违法拍卖)。

提出期限:收到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三、案外人异议(执行标的异议)

适用情形: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被查封的房产实际归案外人所有)。

程序: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的,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四、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追加情形:被执行人企业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一人公司财产混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支机构无财产执行。

程序: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对裁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五、执行和解与执行担保

代为协商执行和解协议、制定分期还款方案、提供执行担保、暂缓或中止执行。

咨询热线:18511835733(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常见问题

百环执行团队由韩宝玉律师领衔,其曾任某省直属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熟悉执行审查标准。团队代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外人异议、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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