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环破产重组团队担任破产管理人、代理债权人申报债权,为困境企业提供重整与和解法律方案。团队由具备公司商事与争议解决综合经验的律师承办。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团队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法律服务,同时代理债权人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
一、担任破产管理人
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履行以下职责:
接管阶段: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事务;决定日常开支。
债权申报与审查: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造册;审查债权;编制债权表。
财产管理与处置: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营业;管理处分债务人对外投资、知识产权、不动产。
债权人会议: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二、债权人代理
债权申报:代为申报债权(注意申报期限:收到通知30日、未通知公告之日起3个月);
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提出异议;对重整计划草案、和解协议草案发表意见;对管理人报告行使表决权;
别除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主张优先受偿权;
撤销权与追回权:对破产受理前的欺诈破产、个别清偿行为,请求管理人撤销或追回。
三、重整与和解
重整:协助债务人或出资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受偿方案);引入战略投资人;与债权人协商谈判。
和解:协助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
四、破产衍生诉讼
代为提起或应诉:撤销权诉讼、追回权诉讼、别除权诉讼、取回权诉讼、抵销权诉讼。
咨询热线:18511835733(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