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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怎么要

百环案例-民事纠纷 作者:文道全律师 阅读 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怎么要

涿州9位实际施工人诉某建筑集团公司等案,胜诉。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涉及几个关键问题。

涿州9位实际施工人诉某建筑集团公司等案,胜诉。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涉及几个关键问题。

合同效力的影响

转包、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实际施工人完成施工的,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合同效力问题不阻断工程款请求。

案件配图

责任主体的确定

实际施工人可以请求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在欠付范围内主张权利。

工程量的证明

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认定,依赖签证、结算、竣工验收等文件。文件不完整的,可以通过鉴定确定。

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在法定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主张时要符合行使条件与期限。

本案代理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

案件配图

常见问题(FAQ)

问:没有合同的施工能要钱吗?

答:实际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的,可以主张工程款,需要证明施工事实与工程价值。

问:镇政府有责任吗?

答:需要看镇政府在合同与付款安排中的角色,欠付工程款的,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

问:工程款利息能主张吗?

答:可以按约定或者按法律规定主张利息,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鉴定费用谁承担?

答:申请鉴定一方预交,最终由法院根据责任分担确定。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文由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文道全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成都/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

咨询电话:1851183573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最后更新:2026-10-10

常见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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