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

咨询热线
北京:18511835733
深圳:18603031988

新闻资讯

/ NEWS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百环新闻 > 韩宝玉律师介绍

韩宝玉律师介绍

发布时间:2026-08-19 10:22:35

韩宝玉,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重大疑难案件中心主任,法治网法律顾问、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拥有37年审判经验,主审各类案件近5000件。现任职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深圳办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2310709293。

韩宝玉律师的职业生涯横跨审判与辩护两端——从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到执业律师,历经刑庭、民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庭、执行裁决庭五大审判领域,积累了极为罕见的全口径司法实务经验。转入律师行业后,专注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尤其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建树卓著,2024至2026年间成功办理13起不予起诉案件。

执业背景与审判履历

3.1 法官生涯:五庭历练,近五千案

韩宝玉律师曾在某省直属法院长期担任高级法官,先后历任以下五大审判庭庭长:

刑事审判庭

刑法定性与量刑

民事审判庭

合同·债权·侵权

综合审判庭

多领域交叉案件

行政审判庭

行政争议·合法性审查

执行裁决庭

执行程序争议裁定

37年审判生涯中,主审案件近5000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全部审判门类。这一履历使其对司法运作的每一个环节——从立案、庭审到判决、执行——均有深刻的内行视角。

3.2 转型律师:以"裁判思维"赋能辩护

2023年,韩宝玉律师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加入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2026年1月,被任命为百环律所副主任兼重大疑难案件中心主任。

从法官席到辩护席,韩宝玉律师将37年积累的"裁判思维"带入律师实务——能够以裁判者的视角审视案件,研判关键争点,预判庭审走向与诉讼策略,这在重大疑难案件的辩护中构成了不可替代的核心优势。

核心优势

4.1 "裁判思维"——读懂法官,预判庭审

法官出身的律师,最大的优势在于懂得裁判者如何思考。37年审判经验意味着对证据规则、庭审节奏、法官关注点的判断已经内化为本能。韩宝玉律师能够在第一时间指出案件的关键争点在哪里、举证责任在谁、法官最可能关注什么——这正是"裁判思维"的实战价值。

4.2 全领域审判经验——破解交叉疑难案件

刑、民、行、执五庭庭长的履历,使韩宝玉律师在面对刑民交叉、行民交叉、执破交叉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能够从多维度审视法律关系,找到单一领域律师容易忽视的突破口。

4.3 经济犯罪辩护实绩

2024至2026年间,韩宝玉律师与百环律所主任文道全律师等团队合作,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取得显著业绩,成功办理13起不予起诉案件,涉及合同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走私毒品罪等多个罪名。

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

核心内容

重大疑难案件

民商、行政、刑事交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善于在多重法律关系中厘清主线、找到突破口

经济犯罪辩护

合同诈骗、走私、职务侵占、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的刑事辩护,尤其擅长无罪辩护与争取不予起诉、不予批捕

经济纠纷诉讼/仲裁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投融资争议、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常年法律顾问

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法律风险防控、日常法律咨询与决策支持

专项法律服务

企业破产重整、并购重组、重大专项法律事务

在刑事辩护领域,罪名覆盖矩阵涵盖18大类罪名,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走私罪、走私毒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信用卡/票据/保险/贷款诈骗等金融类诈骗犯罪。

代表案例

6.1 商事领域重大疑难案件

① 建设工程合同发回重审案

案件经一审、二审均发回重审,由审判委员会指定韩宝玉承办。案情涉及工程未按计划完工的违约责任认定,发包方与承建方在工程进度拨款对象、项目经理收款及结算票据、请求拨款单审批、项目经理担保等方面争议极为复杂。韩宝玉重审后精准归纳案件焦点,明确举证责任分配,查清事实,顺利审结此案。

建设工程 | 重大疑难 | 发回重审 | 举证责任

② 浙江梁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梁某以180万元投资某公司(资产1.8亿)占股1%,由法定代表人代持。该公司后借壳在美股上市,资产大幅增值。梁某主张具有上市公司股东资格并索要3000万元收益,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委托韩宝玉律师。经阅卷审查,韩宝玉明确指出其不具有上市公司股东资格,并给出了正确的诉讼策略方向。

股权纠纷 | 代持 | 重大疑难 | 上市公司

③ 重庆某村2571位村民3亿资产纠纷案

村民对村属企业股权与资产流失长期不服,上访15年、多次行政诉讼均告败诉。委托百环律所后,韩宝玉律师经阅卷调查研判,找到了正确的维权策略与诉讼方向,案件取得较大进展。

股权纠纷 | 资产流失 | 行政诉讼 | 群体性

④ 深圳某公司破产案专项顾问(标的30亿)

一审法院认定《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涉社会公共利益应继续履行。韩宝玉律师承办后提出三点意见均被采纳:其一,涉千余名村民利益问题已解决,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其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是破产法宗旨,继续履行损害债权人利益;其三,合同可部分解除——已完工程不解除,未开发地块所涉合同应解除,且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破产 | 房地产 | 专项顾问 | 标的30亿

6.2 经济犯罪辩护(不予批捕/不予起诉方向)

案件

年份

辩护团队

结果

白某某走私毒品案

2026

与文道全律师共同辩护

北京检察院不予批捕

吴某违法发放贷款案

2025

与文道全、彭鑫律师共同辩护

深圳市检察院不予批捕

深圳吴某合同诈骗罪案

2024

与文道全律师共同辩护

检察院不予批捕

学术成果

韩宝玉律师在审判实务研究方面亦有建树,曾在《人民法院报》《法制天地》《辽宁审判研究》《法官文苑》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1. 《拼车上下班,构成非法营运》——《人民法院报》2007年7月23日第7版

2. 《律师代理费应统一明确由败诉方承担》——《辽宁审判研究》2006年第1期

3. 《利用变造的银行信汇传真件诈骗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法制天地》2003年7月

4. 《挂失取走未经同意存在自己名下的存款,不构成犯罪》——《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7日第3版

5. 《建议增加破坏铁路运输生产罪》——《人民法院报》2004年4月8日第8版

6. 《指导性案例只有定位为参考性才具有价值》——《法官文苑》2003年第1期

上一篇 : 当面临串通投标罪等指控时,如何在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实现取保候审?
下一篇 : 2026年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案件关键排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