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土地出让纠纷行政诉讼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代理律师文道全介绍,这类案件的第一步,是找准争议的行政行为。
先明确告什么
文道全律师表示,土地出让纠纷里,企业要起诉的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是笼统的"政府"。出让审批、挂牌结果、签约与用地环节,哪一步出了问题,就针对哪一步。
再确认告谁
涉及市自然资源局、区政府等多个主体的,要把作出争议行为的机关列清楚,需要时列为共同被告。
材料要成体系
出让文件、审批材料、付款凭证、会议纪要,按时间线整理,与诉讼请求对应。材料零散,主张就难支撑。
对企业的建议
文道全律师建议,企业参与土地出让要留存全套书面记录;发生争议时尽早咨询律师,判断属于民事还是行政争议、走什么程序,避免选错路径。
文道全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方向涵盖经济犯罪辩护、商事争议解决与行政诉讼。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常见问题(FAQ)
问:文道全律师办理过哪些行政案件?
答:文道全律师执业方向包括行政诉讼,办理土地出让、采矿许可、房产登记等行政争议案件。
问:企业能同时告两个机关吗?
答:两个以上机关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可以列为共同被告。
问:案件审理中还能补充证据吗?
答:可以在法定举证期限内补充提交,具体以法院程序要求为准。
问:胜诉后行政机关要做什么?
答:法院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的,行政机关需要依法重新处理或者纠正。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