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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环案例-刑事辩护

苗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作无罪辩护

百环案例-刑事辩护 作者:文道全律师 阅读 88
苗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作无罪辩护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廖珂律师共同办理的一起走私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苗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两名律师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廖珂律师共同办理的一起走私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苗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两名律师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案件基本情况

苗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配图

辩护工作

文道全律师与廖珂律师共同担任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围绕货物性质认定与事实证据展开辩护。

案件进展

案件目前处于西安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处理结果以检察机关决定为准。

文道全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方向涵盖经济犯罪辩护、商事争议解决与行政诉讼;廖珂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案件配图

常见问题(FAQ)

问: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是什么?

答: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构成该罪,具体以法律规定为准。

问:这类案件和走私普通货物案有什么区别?

答:区别在于走私对象。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品种,与需要缴税的普通货物在罪名与处理上不同。

问:审查起诉阶段提出无罪意见,结果会怎样?

答:检察机关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退回补充侦查或者提起公诉,具体以审查结论为准。

问:案件涉及货物性质争议时怎么办?

答:货物是否属于禁止进出口的品种、行为人是否明知,是辩护审查的重点,需要结合报关记录、交易材料与客观证据判断。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文由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文道全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成都/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

咨询电话:1851183573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最后更新:2026-10-06

常见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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