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最高法发了一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我仔细看了一遍。
有几个案子,企业老板看了可能会后背发凉。
比如有一家企业,在网上散布竞争对手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还编造了一组检测数据。结果法院认定商业诋毁,赔了八十万。
再比如有一家公司,包装设计和头部品牌几乎一模一样,消费者买回去以为是大牌。法院认定仿冒混淆,不仅赔钱,还要销毁库存。
还有AI生成虚假评价、新能源领域挖技术骨干带走商业秘密、平台大店挤压小店——这些都是这次案例里的新类型。
我(文道全)跟做企业的朋友说,别以为不正当竞争是大公司之间的事。中小企业、个体户,一样可能被告,也一样可能告别人。
哪些行为算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了七种典型行为。
一是仿冒混淆。擅自使用和别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域名、网页一样或者近似的标识,让人误以为是别人的商品。你卖个奶茶,杯子设计和喜茶一模一样,就是仿冒。
二是商业贿赂。给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回扣、好处费,谋取交易机会。这个我之前写过,严重的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三是虚假宣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雇人刷好评、编造销量、PS检测报告,都是。
四是侵犯商业秘密。盗窃、贿赂、欺诈、电子侵入等手段获取别人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挖对手的技术骨干带走客户名单,是最常见的。
五是违规有奖销售。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超过五万,就是违法。
六是商业诋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在网上骂同行、说同行产品有问题,没有依据就是诋毁。
七是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比如强制跳转、卸载别人的APP、拦截别人的广告。
这次案例里有什么新东西
最高法这次发的九个案例,有几个新趋势值得注意。
一是AI领域。用AI生成虚假评价、AI批量发诋毁同行的帖子,法院照样认定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技术不是挡箭牌。
二是新能源和技术秘密。新能源企业挖人,带走电池技术参数、研发数据,法院判了高额赔偿。技术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比什么都重要。
三是平台经济。大平台利用优势地位,要求商家"二选一"、或者把收到第三方的钱作为付款条件,法院认定这种条款无效。最高法工作报告里专门提了,帮中小企业收回账款十九亿。
文道全律师团队提醒中小企业:你以为是行业惯例的做法,可能已经违法了。比如在朋友圈发"某某同行的产品质量有问题",没有检测报告支撑,就是商业诋毁。比如在详情页写"销量第一""国家级品质",没有依据,就是虚假宣传。
被侵权了怎么办
如果你是被侵权的一方——别人仿冒你的包装、诋毁你的产品、偷你的技术——怎么办?
第一,固定证据。对方的网页截图要公证,购买对方产品要录视频,对方发的诋毁文章要存证。现在有区块链存证,比公证便宜。
第二,发律师函。先正式通知对方停止侵权。很多时候对方收到律师函就撤了。
第三,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算?按你实际损失算,或者按对方获利算。都算不清的,法院法定赔偿,最高五百万。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更高。
反过来,如果你被别人告了不正当竞争,怎么办?
赶紧请律师。看对方有没有真实损失、你的行为和他损失有没有因果关系、你有没有合法抗辩理由——比如你说的是真实情况、你使用的是通用设计、你是合理评论。
做企业,既要保护自己不被别人欺负,也要管住自己别越线。商业竞争靠产品和服务,不是靠抹黑对手和抄包装。
常见问题
问:在朋友圈说同行产品不好,算商业诋毁吗?
如果你说的是虚假信息或者没有依据的误导性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商誉,算。即使是个人朋友圈,如果能被相关公众看到,也可能构成。
问:产品包装和别人相似一点,算仿冒吗?
要看是否达到"混淆"程度。如果是通用设计、行业常用元素,不算。如果整体视觉和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高度近似,容易让消费者误认,就算。
问:刷好评、刷销量,违法吗?
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禁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雇人刷单、组织好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问:员工跳槽带走客户名单,算侵犯商业秘密吗?
如果客户名单是企业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经营信息,算。员工和新公司都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问:不正当竞争赔偿多少?
按实际损失或对方获利赔偿。都难以计算的,法院在五百万以下酌定。恶意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以按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
问:被小公司仿冒,值得告吗?
值得。仿冒者可能不止仿你一家,起诉可以制止他、获得赔偿,也能在行业里树立"不好惹"的形象。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遇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本所专业律师(咨询电话: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