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一个做贸易的老板找我,声音都变了。
他说文道全律师,公安经侦今天上门,把公司的账全部搬走了。说我们逃税。我问会计,会计说以前为了"省成本",有一部分收入没开票、没入账。
我问他,税务机关有没有先找过你,让你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他说没有,公安直接来的。
我说那你这个事,有个法律上的辩护点——逃税罪有个"首罚不刑"的规定。但前提是,你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把税补了、滞纳金交了、罚款服了。
他愣了,说还有这规定?
很多老板对税务的认知还停留在"查出来补钱就行"。现在税务稽查和经侦联动,补税不及时,真的会坐牢。今天我把这个事讲清楚。
逃税罪的红线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叫"欺骗、隐瞒手段"?常见的有几种。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不如实申报。
那个老板的公司,一部分收入不开发票、不入账,就是"不列收入"。这是最常见的逃税手法。
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规定,逃税五万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就立案。
注意,不是五万,是五万加百分之十。你一年交一百万的税,逃了五万,刚好够立案线。
首罚不刑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有个很重要的规定: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翻译成人话:第一次被税务机关查到逃税,你按要求把税补了、滞纳金交了、罚款认了,就不用坐牢。
但这个"首罚不刑"有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税务机关先下达追缴通知。如果公安已经立案了,你再补税,就不适用这个条款了。
第二,必须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全部缴清。
第三,五年内没有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那个老板的麻烦在于,公安直接上门了,不是税务机关先通知的。这种情况下,"首罚不刑"能不能用,要看具体案情。如果税务机关还没下追缴通知,公安先立案了,理论上可以在立案后补缴,争取不追究。但实践中很被动。
企业税务合规怎么做
文道全律师团队给企业做合规,税务这块是重点。几个底线。
第一,所有收入如实入账。不要以为不开发票的收入就不用申报。税务现在通过银行流水、发票数据、用电数据、物流数据交叉比对,你账上的收入和实际经营规模对不上,自动预警。
第二,不要买发票抵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另一个重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最高无期。买发票抵成本,和虚开是共犯。
第三,公私账分开。老板个人卡收公司货款,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金税四期上线后,个人卡大额流水都会被监控。
第四,税务问题主动处理。税务机关通知你补税,别拖。在追缴通知期限内把钱补上,就不会走到刑事那一步。拖到公安立案,就不是补钱能解决的了。
那个贸易老板的案子,我们介入后立刻做了两件事:一是和税务机关沟通,争取先由税务追缴,补税加滞纳金;二是准备辩护意见,证明主观恶性小、公司正常经营、不是故意逃税。最终补缴了税款和罚款,公安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他后来说,以前觉得税务是会计的事,现在知道这是老板的命。
常见问题
问:偷税和合理避税有什么区别?
合理避税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安排业务结构降低税负。偷税是隐瞒收入、虚假申报、销毁账簿。前者合法,后者犯罪。
问:会计做的账,老板也要担责吗?
要。老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纳税负责。会计说"老板让这么做",老板跑不掉。如果会计自作主张,老板也要证明自己不知情。
问:逃税补了税就没事了吗?
第一次、五年内没被罚过、在公安立案前补税交滞纳金罚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税务处罚记录还在。
问: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逃税是一回事吗?
不是。逃税是少缴自己该交的税。虚开是没有真实交易开发票,让别人抵扣。虚开罪更重,最高无期。
问:金税四期查什么?
银行流水、发票数据、社保数据、用电数据、物流数据全部打通。企业收入和成本不匹配、老板个人卡异常流水、进销项背离,都会自动预警。
问:税务稽查一般怎么查?
先下达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凭证。发现问题后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对处罚不服可以复议。逾期不缴也不复议,移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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