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韩宝玉律师共同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办结。张某在北京因涉嫌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撤销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
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接受委托后,文道全律师与韩宝玉律师共同担任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辩护工作
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了无罪辩护意见,对案件事实认定与证据情况提出异议,并说明相关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文道全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执业方向包括经济犯罪辩护、商事争议;韩宝玉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曾任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常见问题(FAQ)
问:公安机关什么情况下会撤销案件?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包括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事实、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问:撤销案件意味着什么?
答:意味着侦查程序终止,不再移送审查起诉,当事人不再处于被追诉状态;案件撤销前已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解除或释放。
问: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一般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在法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
问:被立案侦查后还能无罪吗?
答:可以。侦查阶段发现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可以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部分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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