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份银行流水,可能对应两个完全不同的罪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七年。某高校学生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和1个对公账户交给"跑分"中介使用,账户流水累计1800万元,本人获利8600元。侦查机关最初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后变更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核心答案(先看结论)
界分的关键不在流水大小,而在行为时点与明知内容:事前、事中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构成帮信罪(《刑法》第287条之二,最高三年);事后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藏匿、变现的,构成掩隐罪(第312条,最高七年)。若行为人直接操控账户过账、按流水比例抽点、参与分赃,可能被认定与上游犯罪人构成共同犯罪,刑责更重。
为什么1800万的流水,最终也可能只判三年
帮信罪的量刑并不与流水简单挂钩。《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见于《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第12条: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均属情节严重。也就是说,流水1800万元、获利8600元,支付结算金额早已越过二十万元门槛,结合帮助对象数量仍可能达到追诉标准;但无论流水多庞大,帮信罪顶格刑期都是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明知"是概括明知,不要求知道上游具体罪名与涉案金额。
从帮信到掩隐,罪名升格的临界点在哪里
分界线是行为时点与明知内容:
| 行为时点 | 明知内容 | 典型行为 | 可能罪名 |
|---|---|---|---|
| 事前、事中 | 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概括明知) | 出租、出售银行卡供对方收付资金 | 帮信罪 |
| 事后 | 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明确明知) | 协助转账、取现、套现、跨境转移 | 掩隐罪 |
| 全程参与 | 与上游存在通谋 | 操作账户过账、按流水抽点、参与分赃 | 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 |
某学生的案件由掩隐罪改为帮信罪,通常是因为在案证据显示其只是交付了银行卡及配套的绑定手机卡、U盾等,没有参与过账操作,对资金性质的认识停留在"跑分走流水"的概括层面;反之,如果证据显示其本人掌握账户密码、按中介指令实时转账、按流水的固定比例抽成,定性就可能向掩隐罪甚至上游犯罪共犯倾斜。
上游构成洗钱罪上游犯罪的,事后协助转移资金还可能涉及《刑法》第191条洗钱罪。
没有聊天记录,主观明知还查得出来吗
办案机关极少依赖单一证据,而是通过证据链综合推定。法释〔2019〕15号第11条列举了可以认定"明知"的情形,包括: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方式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规避调查;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帮助等。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印证证据包括:佣金比例是否显著高于正常代办成本、操作时间是否集中在深夜等异常时段、是否按要求关闭短信提醒、是否配合"刷脸"验证或更换绑定手机号等规避银行风控的动作。某学生的8600元获利对应1800万元流水,佣金比例极低且资金来源明显异常,这类事实本身就是认定明知的重要依据。在校学生、初犯偶犯、受诱骗参与等情形依法可以从宽,相关政策明确对在校学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提示:佣金比例、异常时段、规避风控三类证据,正是罪名之辩的主战场。
认罪认罚和账户解冻,时点怎么把握
认罪认罚的时机直接影响量刑建议的幅度。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配合退缴违法所得,往往能争取到更轻的处理,甚至相对不起诉;拖到审查起诉后期,从宽幅度通常收窄。退赃退赔宜尽早,8600元获利全额退出是基本要求。
账户解冻路径大致有三条:向办案机关提交本人不涉案的说明与交易凭证,申请解除与案件无关资金的冻结;对确属涉案资金的部分,配合退缴后申请解冻;办案机关逾期未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检察监督。切勿委托所谓"代解冻"的中介二次处置涉案资金,这本身就是新的刑事风险。
关于"两卡"案件,大家还在问什么
问:只是卖了两张卡,不知道对方拿去干什么,会坐牢吗? 答: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能否认定"明知"。若聊天记录、佣金异常、规避风控等证据足以推定明知,即使不清楚上游具体罪名,也可能构成帮信罪;确无明知且情节轻微的,可能只作行政处罚或教育处理。
问:流水两千万元,是不是一定比流水五十万元判得重? 答:不一定。帮信罪法定最高刑只有三年,量刑更多取决于获利、参与程度、认罪认罚与退赃情况;但流水巨大时若被改定掩隐罪或上游犯罪共犯,刑期将明显上升。
问:在校学生涉案会被从轻处理吗? 答:相关政策明确对在校学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或作相对不起诉,主动退赃、尽早认罪认罚是关键。
问:被冻结的工资卡影响还房贷,能申请解冻吗? 答:可以。向冻结机关书面申请解除对与案件无关财产的冻结,说明资金用途并提供凭证;必要时通过检察监督程序推动处理。
行动建议
- 发现账户被异常冻结,尽快携带证件与交易凭证向开户行或办案机关了解原因,留存法律文书。
- 一旦被讯问,如实供述交易过程,避免作出与事实不符的定性自认。
- 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保留退缴凭证,作为认罪认罚从宽的依据。
- 决定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前,先由辩护人阅卷了解在案证据,评估定性是否准确。
- 停止任何与涉案账户、涉案平台有关联的资金操作,防止情节加重或衍生新罪。
- 家属切勿自行转账"疏通"或委托中介解冻资金,此类操作可能构成新的犯罪。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在办理"两卡"类案件中发现,帮信罪与掩隐罪的辩护空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行为时点、主观明知证据链的精细拆解,罪名之辩往往比量刑之辩更有价值。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提醒:涉案后应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如需评估案件定性与从宽空间,可访问官网 www.baihuanlaw.com 或致电 18511835733 咨询。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第312条、第191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第11条、第12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界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