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里最让债权人泄气的一句话是"终本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听起来像案子完了。其实只是法院暂时查不到财产,程序按下暂停键。
今年10月各地法院公布的拒执案例,几乎都在讲同一件事:终本之后还在动的钱,会被人盯上。
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法院的案子,袁某与刘某合同纠纷,判决刘某还40余万元。执行中没查到财产,案件终本。后来袁某提供线索,说刘某有一笔安置补贴。法院恢复执行,查实刘某为躲债,让人代签代收,通过子女的银行卡过渡资金,分多次领走安置补偿款10.7万元。有钱不还,情节严重,线索移送公安,刘某被抓获。之后他如实供述,主动协商还清。
山东平原县法院的案子更典型。夫妻二人经营肥料厂,欠款100余万元,2017年调解结案后一直不履行。两人跑到广东做护工、做家政,黄某陆续挣了18万余元,全部转给妻子的侄女,用于妻子消费和偿还其他债务;陈某挣了15万余元,转给儿子和儿子的朋友。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
宁波海事法院的案子走了另一条路:被执行人骗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房产查封,说贷款到期要转贷,解封后把房子过户给案外人抵债,抵的是未经生效文书确认的债务,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到位,同样构成拒执罪。
法条怎么写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3号)第二条列举了"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及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等其他情形。
一个常被忽略的点:司法解释明确,"有能力执行"包括部分履行能力。不是非得有全款才叫有能力,有10.7万元却一分不还,同样成立。
债权人这侧可以做什么
终本不是终点,是等待线索的状态。可查的方向比想象中多:
- 安置补偿款、征地补偿、拆迁款。这类款项发放有公示,容易查。
- 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账户。
- 微信、支付宝流水,以及绑定的银行卡。
- 配偶、子女、侄甥名下突然出现的房产、车辆。
- 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公司,重点看关联公司之间的无偿划转。徐州中院10月发布的案例中,被执行单位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公司无偿划转一千余万元,最终以拒执罪追责。
线索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执行法院,法院核实后可以恢复执行,也可以移送公安。
公安不立案的,还有自诉这条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以提起自诉。拒执罪属于可以自诉的案件类型之一,前提是证据足够。
被执行人这侧要看清的
第一,终本不等于免责。恢复执行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发现财产就可以恢复。
第二,转移给亲属不等于安全。资金路径查得出来,收款人如果明知是逃避执行而协助,可能面临追缴甚至共犯风险。
第三,刑事追责不免除民事义务。判了刑,钱照样要还,执行程序不会因为刑事判决而终结。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代理执行案件时,会先做一张"资金去向图":谁领的、转到哪张卡、卡在谁名下、钱最后花在哪。这张图画清楚,很多看起来已经死掉的案子能重新启动。
常见问题
终本之后还能恢复执行吗?
可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拒执罪怎么启动?
两条路径:一是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供线索,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公安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时,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把钱转给配偶或者父母,算转移财产吗?
算。判断标准是是否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不以转让对象是否为亲属为条件。无偿转让、明显低价转让都在司法解释列举的情形里。
判了拒执罪,欠的钱还要还吗?
要还。刑事责任与民事履行义务是两回事,刑事判决不影响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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