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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环案例-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案的辩护:用途和去向是关键

百环案例-刑事辩护 作者:文道全 阅读 71
挪用资金案的辩护:用途和去向是关键

湖南平江张某挪用资金罪案,文道全律师与韩宝玉律师共同辩护,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挪用资金案的辩护,用途和去向是关键。

湖南平江张某挪用资金罪案,文道全律师与韩宝玉律师共同辩护,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挪用资金案的辩护,用途和去向是关键。

**钱用到哪去了**

资金流向、是否归还、用途性质,决定行为定性。

案件配图

**职务身份要核对**

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是构成要件之一。

**本案的处理**

两位律师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进入一审。

本案代理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韩宝玉律师。

案件配图

常见问题(FAQ)

问:挪用资金多久不还构成犯罪?

答: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非法活动的,可能构成。

问:退补后证据还是不足怎么办?

答:二次退补后仍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问:公司内部借用资金算挪用吗?

答:要看有无审批、是否真实借用、有无归还,综合认定。

问:案件在一审要注意什么?

答:关注证据质证与事实认定,依法行使辩护权利。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文由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文道全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成都/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

咨询电话:1851183573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最后更新:2026-10-23

常见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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