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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环案例-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案:湖南平江张某,两次退补

百环案例-刑事辩护 作者:文道全 阅读 64
挪用资金案:湖南平江张某,两次退补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辩护的一起挪用资金罪案件有进展。张某在湖南省平江县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由文道全律师与韩宝玉律师共同担任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进入一审至今一年尚未判决。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辩护的一起挪用资金罪案件有进展。张某在湖南省平江县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由文道全律师与韩宝玉律师共同担任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进入一审至今一年尚未判决。

**案件基本情况**

张某在湖南省平江县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配图

**代理工作**

文道全律师与韩宝玉律师共同担任辩护人,围绕资金用途与个人职务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进入一审至今一年尚未判决。

文道全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方向涵盖经济犯罪辩护、商事争议与行政诉讼。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案件配图

常见问题(FAQ)

问:挪用资金罪怎么认定?

答: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非法活动的,依法追责。

问:退回补充侦查意味着什么?

答: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需要补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依法重新计算。

问:挪用和侵占有什么区别?

答:挪用是暂时使用,有归还意图;侵占是据为己有,拒绝归还。

问:案件一直没判是怎么回事?

答:一审审理期限可依法延长,具体以法院程序为准。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文由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文道全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成都/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

咨询电话:1851183573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最后更新:2026-10-23

常见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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