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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环案例-民事纠纷

代持股权与股东资格确认:一审二审败诉后的路径

百环案例-民事纠纷 作者:韩宝玉律师 阅读 17
代持股权与股东资格确认:一审二审败诉后的路径

浙江某先生以180万元投资某股份公司占股1%,股权由法定代表人代持,公司借壳在美股上市后资产大幅增值,该先生起诉主张股东资格,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委托韩宝玉律师,维权方向明确。代持股权的股东资格确认,有几个问题需要理清。

浙江某先生以180万元投资某股份公司占股1%,股权由法定代表人代持,公司借壳在美股上市后资产大幅增值,该先生起诉主张股东资格,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委托韩宝玉律师,维权方向明确。代持股权的股东资格确认,有几个问题需要理清。

出资事实与代持关系

出资凭证、代持协议、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的记录,是确认股东资格的基础材料。

案件配图

登记与名册的作用

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是股东资格的推定依据,但代持情形下,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确认权利。

败诉后的路径

一审、二审败诉后,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另寻其他请求权基础。本案韩宝玉律师审阅卷宗后,给出明确的诉讼策略与维权方向。

本案的阶段

本案处于维权方向确定阶段,后续依法推进。

本案代理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韩宝玉律师。

案件配图

常见问题(FAQ)

问:出资但未登记,算股东吗?

答: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权利关系按代持协议处理,对外以登记为准。

问:公司上市后股东资格诉讼有什么特殊性?

答: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受监管约束,涉上市股份的权属争议需结合监管规则综合判断。

问:再审申请有期限吗?

答:一般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法定事由的按法律规定处理。

问:代持协议要找律师起草吗?

答:涉及大额出资或后续融资上市的,建议由律师起草并审核代持安排。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韩宝玉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文由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韩宝玉律师(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主审案件4927件) 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

咨询电话:1851183573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最后更新:2026-10-15

常见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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