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张某等7位股东出资纠纷案,北京高院二审判决胜诉。股东出资纠纷的裁判,围绕几个问题展开。
出资义务的依据
出资义务来自章程、协议与法律规定。出资方式、金额、期限,先看约定,再对照履行情况。
违约的认定
未按期足额出资的,构成出资违约。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权益的保护
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按约定与法律享有知情、分红、表决等权益。出资争议影响股东权利行使的,可以诉请确认。
二审的作用
一审裁判有误的,二审依法改判。本案二审判决胜诉,终审确定股东权益。
本案代理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
常见问题(FAQ)
问:出资可以分期吗?
答:法律允许认缴制下的分期出资,具体按章程约定执行,认缴不等于不缴。
问:实缴和认缴有什么区别?
答:认缴是股东承诺的出资金额,实缴是实际缴纳的金额,两者都影响股东责任。
问:股东可以退股吗?
答:公司法下的股东退出有法定路径,如股权转让、异议股东回购请求等,不能随意抽回出资。
问:二审败诉还能救济吗?
答:对生效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监督。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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