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专业文章

百环辨士-刑辩律师-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竟无罪

专业文章 作者:文道全律师 阅读 98
百环辨士-刑辩律师-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竟无罪

小飞是一位医疗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同时也是A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和B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A公司过程中生产了三种SE型号的生物能量仪,并由B公司进行销售。我来简单介绍一下SE-生物能量仪的功能。通过B公司的官网可知,该型号的生物能量仪的主要功能是调理亚健康状态,保健康复和抗衰老。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一种保健、治疗的“能量仪”。虽然一台的价格还挺高,但其功效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经销售卖出去了将近200台。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应该会越来越好,可谁知直接被别的公司控告非法经营,好家伙这下麻烦了。

导读:非法经营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罪名,怎么判、判几年、如何争取从宽处罚,是当事人和家属最关心的问题。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结合本案(百环辨士-刑辩律师文道全-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竟无罪),围绕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与辩护策略进行专业解读,帮助您厘清案件中的关键法律问题。

《百环辨士》,讲述真实故事,解析经典刑案,感受刑法魅力,坚守底线思维。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百环律师文道全,欢迎收看本期《百环辩士》。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意思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今天的案件就与这句话息息相关。


小飞是一位医疗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同时也是A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和B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A公司过程中生产了三种SE型号的生物能量仪,并由B公司进行销售。我来简单介绍一下SE-生物能量仪的功能。通过B公司的官网可知,该型号的生物能量仪的主要功能是调理亚健康状态,保健康复和抗衰老。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一种保健、治疗的“能量仪”。虽然一台的价格还挺高,但其功效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经销售卖出去了将近200台。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应该会越来越好,可谁知直接被别的公司控告非法经营,好家伙这下麻烦了。


事情是这样的,C医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为SE-生物能量仪和其公司产品外观相似度很高,且宣传产品功能一致。该公司的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因此SE-生物能量仪也应当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这里科普一下,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低风险程度的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中等风险程度的医疗器械及第三类较高风险程度的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即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需要行政许可。不过咱们的小飞是没有申请行政许可的,这不就被抓住马脚了吗。那小飞真的是非法经营吗?


这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看小飞的经营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看小飞是否有主观犯罪故意。判断该行为合法性的关键在判断SE-生物能量仪的性质。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检测应当在有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临床试验,但本案食药总局提供的检验报告不能代替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再者,SE-生物能量仪属于新型产品,没有进入医疗器械名录。因此SE-生物能量仪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小飞的经营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C公司仅根据SE-生物能量仪和其公司产品的相似度很高,就声称小飞作为医疗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明知C公司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故应知SE-生物能量仪也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C公司主观臆断,无证据支撑,尽管小飞有规避法律监管的主观意图,也不能证明小飞有非法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主观故意。最终法院认定小飞无罪。


非法经营罪属于行政犯,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时要严格按照行政法“法无规定不禁止”“法无规定不处罚”的原则。行为人的行为未被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明确认定属违法的,不是违法行为。总的来说,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走。


感谢您收看本期《百环辨士》,咱们下期再见。案件来源:元典智库:智能开放的法律搜索引擎_案例研判_案例详情 (chineselaw.com)

本文由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撰写。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遇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本所专业律师(咨询电话:18511835733)。

本文由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文道全律师(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成都/中卫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

咨询电话:1851183573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912

最后更新:2026-09-29

常见疑问

建议选择长期专注相关领域、具备同类办案经验的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始于1980年,专注经济犯罪辩护与经济纠纷,可致电 18511835733 咨询。
个案差异较大,需结合具体事实、证据与涉案金额综合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可通过本站「专业团队」栏目查看律师执业领域,或拨打 18511835733、在联系页在线留言,我们将在 1 个工作日内安排对应领域律师与您联系。
返回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