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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环辨士-刑事辩护律师文道全-非法经营病死猪,构成犯罪吗?
福州公安机关发现的一条线索说起,即有一个贩卖病死猪肉的团伙在活动。病死猪肉含有各种病毒,食用后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但有一伙不法分子正在暗地里顶风作案,他们还形成了从病死猪的收购、屠宰,到加工、销售的犯罪产业链,涉及的范围也较广。 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抓获了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参与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犯罪嫌疑人警惕性都比较高,他们也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会危害社会和他人,所以大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明知自己所为之事会危害社会及他人还顶风作案,甚至有些以前还因为这类事服过刑,这次又重操旧业,他们为何屡抓屡犯呢? 犯罪嫌疑人陈男曾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2万元,刑满释放后两年他又重操旧业,继续非法经营病猪肉,还形成了犯罪产业链。陈女到莆田收购病死猪,并以每月2000元的报酬雇佣张可把病死猪运输到陈顺租用的猪场,由林女进行屠宰后销售给陈男,总销售金额达30多万元,违法所得12万元。陈男说因为赚不了钱,天气热时,猪叫得心里很不舒服,又怕猪死掉会亏很多。所以为了实现内心的欲望,多赚一点钱,陈男明知经销病死猪肉犯法,却再次顶风作案。
百环辨士-刑事辩护律师文道全-非法经营病死猪,构成犯罪吗?
福州公安机关发现的一条线索说起,即有一个贩卖病死猪肉的团伙在活动。病死猪肉含有各种病毒,食用后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但有一伙不法分子正在暗地里顶风作案,他们还形成了从病死猪的收购、屠宰,到加工、销售的犯罪产业链,涉及的范围也较广。 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抓获了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参与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犯罪嫌疑人警惕性都比较高,他们也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会危害社会和他人,所以大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明知自己所为之事会危害社会及他人还顶风作案,甚至有些以前还因为这类事服过刑,这次又重操旧业,他们为何屡抓屡犯呢? 犯罪嫌疑人陈男曾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2万元,刑满释放后两年他又重操旧业,继续非法经营病猪肉,还形成了犯罪产业链。陈女到莆田收购病死猪,并以每月2000元的报酬雇佣张可把病死猪运输到陈顺租用的猪场,由林女进行屠宰后销售给陈男,总销售金额达30多万元,违法所得12万元。陈男说因为赚不了钱,天气热时,猪叫得心里很不舒服,又怕猪死掉会亏很多。所以为了实现内心的欲望,多赚一点钱,陈男明知经销病死猪肉犯法,却再次顶风作案。
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6:没有资质却承揽工程施工,构成犯罪吗?
潘某是一位建筑工作者,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他挂靠在五家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建设施工工程。科普一下,挂靠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这里要注意,我国建筑法已经明确禁止挂靠行为,因此这种行为是违法的。2010年,潘某以甲公司委托代理人及代表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承建东江御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建施工项目,工程造价暂定4.5亿元,甲公司必须垫资施工到正负0层混凝土结构板后,乙公司才支付首批工程进度款1500万元。随后,他又与丙学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丙学校高中部大楼主体的工程。经鉴定,东江御城和丙学校工程造价为1200余万元。潘某要求乙公司和丙学校结算工程款2000万多元,比侦查机关委托鉴定的工程造价高799万多元。潘某承揽东江御城和丙学校工程后,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人施工。共获取分包人押金、施工价款、建筑材料款等合计890余万元,鉴定机关鉴定的工程造价比该合计款项多340余万元。因此,潘某被控诉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6:没有资质却承揽工程施工,构成犯罪吗?
潘某是一位建筑工作者,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他挂靠在五家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建设施工工程。科普一下,挂靠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这里要注意,我国建筑法已经明确禁止挂靠行为,因此这种行为是违法的。2010年,潘某以甲公司委托代理人及代表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承建东江御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建施工项目,工程造价暂定4.5亿元,甲公司必须垫资施工到正负0层混凝土结构板后,乙公司才支付首批工程进度款1500万元。随后,他又与丙学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丙学校高中部大楼主体的工程。经鉴定,东江御城和丙学校工程造价为1200余万元。潘某要求乙公司和丙学校结算工程款2000万多元,比侦查机关委托鉴定的工程造价高799万多元。潘某承揽东江御城和丙学校工程后,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人施工。共获取分包人押金、施工价款、建筑材料款等合计890余万元,鉴定机关鉴定的工程造价比该合计款项多340余万元。因此,潘某被控诉合同诈骗罪。
百环辨士-刑事辩护律师文道全-“豫椒王”伪劣辣椒种子案
老王,是酒泉市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A公司将其未按照杂交种子相关要求自行繁育的辣椒种子及从他人处收购的辣椒籽进行加工、包装后,以“豫椒王”品种向酒泉市的种子管理站申请生产经营备案,后因质量问题未能申请成功。 2018年12月,A公司将“豫椒王”辣椒种子销售给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00罐,销售金额共计245万元。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中1626罐“豫椒王”辣椒种子委托酒泉市的农户种植。2019年7月,农户种植此辣椒种子后出现大量杂株,辣椒产量和质量均受到严重影响。 后来经鉴定,该辣椒种子的纯度为63.4%,远低于国家标准95%和罐体标注96%的纯度,被认定为劣种子。不仅纯度有问题,经过测产后,发现该辣椒平均亩产1783.2公斤,其中形成商品价值的辣椒1382.2公斤,远低于罐体标识的亩产3000公斤至4000公斤。
百环辨士-刑事辩护律师文道全-“豫椒王”伪劣辣椒种子案
老王,是酒泉市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A公司将其未按照杂交种子相关要求自行繁育的辣椒种子及从他人处收购的辣椒籽进行加工、包装后,以“豫椒王”品种向酒泉市的种子管理站申请生产经营备案,后因质量问题未能申请成功。 2018年12月,A公司将“豫椒王”辣椒种子销售给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00罐,销售金额共计245万元。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中1626罐“豫椒王”辣椒种子委托酒泉市的农户种植。2019年7月,农户种植此辣椒种子后出现大量杂株,辣椒产量和质量均受到严重影响。 后来经鉴定,该辣椒种子的纯度为63.4%,远低于国家标准95%和罐体标注96%的纯度,被认定为劣种子。不仅纯度有问题,经过测产后,发现该辣椒平均亩产1783.2公斤,其中形成商品价值的辣椒1382.2公斤,远低于罐体标识的亩产3000公斤至4000公斤。
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5:利用对方信任骗取126万,如何处罚?
2013年7月22日,高某向电动工具厂张某隐瞒自己低于进货价销售电动工具,以及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真相,以支付部分货款的方法,取得张某信任,骗得货值2.3万元的电动工具,去掉退还的货值4千元的电动工具,实际骗取得的货值1.9万元的电动工具,后在其他地区以低于进货价销售的方式套现。
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5:利用对方信任骗取126万,如何处罚?
2013年7月22日,高某向电动工具厂张某隐瞒自己低于进货价销售电动工具,以及没有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真相,以支付部分货款的方法,取得张某信任,骗得货值2.3万元的电动工具,去掉退还的货值4千元的电动工具,实际骗取得的货值1.9万元的电动工具,后在其他地区以低于进货价销售的方式套现。
百环辨士——刑事辩护律师文道全-“化妆”的鸡肉也犯罪
在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间,葛某指使其员工谢某、黄某等人将鸡胸肉切片,使用国家禁止添加至肉类的食品添加剂胭脂红为鸡肉上色,并添加猪肉香精等腌制后,以鸡肉冒充猪肉里脊肉进行批发销售,销售金额累计达人民币51万余元。 2013年5月21日,公安机关从被告单位天蓬公司查获未销售的冒充猪肉里脊肉的鸡肉串33箱,经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含有胭脂红成分,属不合格产品。案发后,谢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单位天蓬公司辩称,说客户知道天蓬公司销售的里脊肉是鸡肉做的,天蓬公司并没有用鸡肉冒充猪肉里脊肉。也就是说,把鸡肉伪装成猪肉,是买卖双方你情我愿的事儿。 葛某也强调,客户都知道他卖的是鸡肉,其并没有用鸡肉冒充猪肉里脊肉的主观故意,不存在“以假充真”。而且,鸡也有里脊肉,且里脊肉只是商品名称,不存在冒充之说。还真是巧舌如簧!
百环辨士——刑事辩护律师文道全-“化妆”的鸡肉也犯罪
在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间,葛某指使其员工谢某、黄某等人将鸡胸肉切片,使用国家禁止添加至肉类的食品添加剂胭脂红为鸡肉上色,并添加猪肉香精等腌制后,以鸡肉冒充猪肉里脊肉进行批发销售,销售金额累计达人民币51万余元。 2013年5月21日,公安机关从被告单位天蓬公司查获未销售的冒充猪肉里脊肉的鸡肉串33箱,经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含有胭脂红成分,属不合格产品。案发后,谢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单位天蓬公司辩称,说客户知道天蓬公司销售的里脊肉是鸡肉做的,天蓬公司并没有用鸡肉冒充猪肉里脊肉。也就是说,把鸡肉伪装成猪肉,是买卖双方你情我愿的事儿。 葛某也强调,客户都知道他卖的是鸡肉,其并没有用鸡肉冒充猪肉里脊肉的主观故意,不存在“以假充真”。而且,鸡也有里脊肉,且里脊肉只是商品名称,不存在冒充之说。还真是巧舌如簧!
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 :合同违约等同于合同诈骗吗?
2013年,张某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了虚假资产负债表,隐瞒公司债务,骗取乙公司的信任,签订《股权转让合作协议书》,将甲公司30%股权转让给乙公司。甲公司后更名为丙公司,张某担任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父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4年,张某隐瞒公司资不抵债的财务状况,与乙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购销)协议》,获得乙公司给予的“先发货,30日或60日后完成付款”的信用授权。根据乙公司授予的信用授权,丙公司从乙公司购进药品销售。但丙公司未能及时如约偿付货款,至2014年底,累计拖欠药品款3000多万元。
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 :合同违约等同于合同诈骗吗?
2013年,张某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了虚假资产负债表,隐瞒公司债务,骗取乙公司的信任,签订《股权转让合作协议书》,将甲公司30%股权转让给乙公司。甲公司后更名为丙公司,张某担任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父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14年,张某隐瞒公司资不抵债的财务状况,与乙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购销)协议》,获得乙公司给予的“先发货,30日或60日后完成付款”的信用授权。根据乙公司授予的信用授权,丙公司从乙公司购进药品销售。但丙公司未能及时如约偿付货款,至2014年底,累计拖欠药品款3000多万元。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典型案例:一场菜籽油引起的犯罪
食品安全,一直是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因此,相关部门一直在采取各种措施,来打击那些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商人。我国“刑法”中,更是有多项罪名,都是为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形成威慑力。法院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该如何区分适用此罪,还是彼罪呢?相信下面的案件,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典型案例:一场菜籽油引起的犯罪
食品安全,一直是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因此,相关部门一直在采取各种措施,来打击那些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商人。我国“刑法”中,更是有多项罪名,都是为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形成威慑力。法院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该如何区分适用此罪,还是彼罪呢?相信下面的案件,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典型案例:伪劣产品的搬运工,构成犯罪吗?
在2020年12月8日的凌晨,经货主电话联系安排,小杨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运输货物到湖南省。在运输过程中,小杨发现车上所载物品为香烟,但是货主并未提供任何手续。小杨一看,这可了不得,立刻咨询了一位懂法的朋友,得知在无任何手续运输假烟时,被查获后,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朋友劝说小杨,应该放弃运输,然后主动报警投案。 但是,小杨一意孤行,在明知运输物品为假烟后仍驾车前行,车辆行驶至某服务区时,被当地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获,现场查获伪劣芙蓉王1668条、中华25条,共计1693条。经鉴定核价,小杨运输的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价格合计人民币428250元。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典型案例:伪劣产品的搬运工,构成犯罪吗?
在2020年12月8日的凌晨,经货主电话联系安排,小杨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运输货物到湖南省。在运输过程中,小杨发现车上所载物品为香烟,但是货主并未提供任何手续。小杨一看,这可了不得,立刻咨询了一位懂法的朋友,得知在无任何手续运输假烟时,被查获后,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朋友劝说小杨,应该放弃运输,然后主动报警投案。 但是,小杨一意孤行,在明知运输物品为假烟后仍驾车前行,车辆行驶至某服务区时,被当地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获,现场查获伪劣芙蓉王1668条、中华25条,共计1693条。经鉴定核价,小杨运输的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价格合计人民币428250元。
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如何区分合同诈骗与民事违约行为?
2010年4月到5月,温某作为甲公司的负责人,分别与乙公司、丙公司签订了钦州市丁区引水供水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丙公司分别向甲公司支付70万元和110万元,作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但在工程报建审批手续完成后,甲公司和乙、丙公司因为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了纠纷。2011年8月31日,丙公司的经理到当地公安局报案,该局于同年10月14日对温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但这之后,该局既没有传唤温某,也没有对温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直到2019年8月13日,温某才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还被延长了拘留期限到同年9月12日。当地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发现以下事实。第一,甲公司在案发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2006年到2009年,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建设钦州市丁区引水供水工程项目,但需甲公司自筹资金。第二,甲公司与乙、丙公司签订合同后,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了办理该项目管道线路走向意见的报批手续,但报批手续未能在约定的开工之日前完成审批。因此,双方另行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了甲公司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第三,报批手续完成后,乙、丙公司要求先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甲公司要求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如何区分合同诈骗与民事违约行为?
2010年4月到5月,温某作为甲公司的负责人,分别与乙公司、丙公司签订了钦州市丁区引水供水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丙公司分别向甲公司支付70万元和110万元,作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但在工程报建审批手续完成后,甲公司和乙、丙公司因为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了纠纷。2011年8月31日,丙公司的经理到当地公安局报案,该局于同年10月14日对温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但这之后,该局既没有传唤温某,也没有对温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直到2019年8月13日,温某才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还被延长了拘留期限到同年9月12日。当地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发现以下事实。第一,甲公司在案发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2006年到2009年,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建设钦州市丁区引水供水工程项目,但需甲公司自筹资金。第二,甲公司与乙、丙公司签订合同后,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了办理该项目管道线路走向意见的报批手续,但报批手续未能在约定的开工之日前完成审批。因此,双方另行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了甲公司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第三,报批手续完成后,乙、丙公司要求先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甲公司要求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文律言商—如何预防企业租赁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2019年9月天成公司授权张媛与金宇公司协商将自己位于市中心的天成宾馆的资产及经营权整体租赁给金宇公司经营,随后张媛以自己的名义,与金宇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经营合同然而金宇公司经营了一年后就一直拖欠租金甚至在2020年初擅自将金宇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撤离造成宾馆陷入无人管理的局面随后出租方天成公司便将承租方金宇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金宇公司给付拖欠的租金16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而金宇公司抗辩称租赁经营合同是无效的。第一个理由是租赁经营合同的租赁经营范围为住宿服务而自己的营业执照的批准范围为娱乐服务超出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理由二为合同是以张媛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而不是以天成公司名义签订的自己在签订的时候并不知道张媛是代表天成公司的因此合同无效
文律言商—如何预防企业租赁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2019年9月天成公司授权张媛与金宇公司协商将自己位于市中心的天成宾馆的资产及经营权整体租赁给金宇公司经营,随后张媛以自己的名义,与金宇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经营合同然而金宇公司经营了一年后就一直拖欠租金甚至在2020年初擅自将金宇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撤离造成宾馆陷入无人管理的局面随后出租方天成公司便将承租方金宇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金宇公司给付拖欠的租金16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而金宇公司抗辩称租赁经营合同是无效的。第一个理由是租赁经营合同的租赁经营范围为住宿服务而自己的营业执照的批准范围为娱乐服务超出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理由二为合同是以张媛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而不是以天成公司名义签订的自己在签订的时候并不知道张媛是代表天成公司的因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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