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9 16:52:18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百环律师文道全,欢迎收看本期《百环辩士》。今天我们要谈的是一桩与猪肉有关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所涉及的猪肉可不是一般的猪肉,它是让人听起来都有点恐惧的病死猪肉!一天早上,福建省公安厅突然接福州市公安局的一个紧急报告,该报告引起了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什么会引起这样的重视呢?

这就要从福州公安机关发现的一条线索说起,即有一个贩卖病死猪肉的团伙在活动。病死猪肉含有各种病毒,食用后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但有一伙不法分子正在暗地里顶风作案,他们还形成了从病死猪的收购、屠宰,到加工、销售的犯罪产业链,涉及的范围也较广。
犯罪嫌疑人陈男曾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2万元,刑满释放后两年他又重操旧业,继续非法经营病猪肉,还形成了犯罪产业链。陈女到莆田收购病死猪,并以每月2000元的报酬雇佣张可把病死猪运输到陈顺租用的猪场,由林女进行屠宰后销售给陈男,总销售金额达30多万元,违法所得12万元。陈男说因为赚不了钱,天气热时,猪叫得心里很不舒服,又怕猪死掉会亏很多。所以为了实现内心的欲望,多赚一点钱,陈男明知经销病死猪肉犯法,却再次顶风作案。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陈男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陈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林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以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4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陈男一错再错、不知悔改,因为自己的欲望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触碰法律的红线,最终成为累犯,加重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