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围绕事实认定与证据提出无罪辩护意见。这类案件的辩护,有几个问题需要重点处理。
事实认定的审查
走私犯罪的事实认定,要审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货物的真实来源与流向、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等。指控事实与证据不一致的,辩护意见就有依据。
税额认定的复核
偷逃应缴税额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性与量刑的核心要素。税额的计算涉及货物价格、税率、完税价格等,需要对照规定逐项复核。
证据问题的梳理
案件证据包括海关查验记录、报关单证、资金流水、当事人供述等。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取证程序是否合法,都是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工作要处理的问题。
审查起诉阶段的意义
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的重要窗口。律师在此阶段提出意见,可能影响案件是否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本案辩护工作正在这一阶段推进。
本案代理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廖珂律师。
常见问题(FAQ)
问:走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说明什么?
答:说明侦查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已经收集,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阶段。
问: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答:一般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问: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的区别?
答:无罪辩护主张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罪轻辩护承认犯罪但主张从轻、减轻处罚;选择哪种方向取决于案件事实与证据。
问:当事人不认罪会影响案件吗?
答:是否认罪不是定罪的依据,法院根据事实与证据裁判;律师辩护意见与当事人陈述一致即可。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