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当事人以为,律师的活儿都在法庭上,开庭那一刻才见真章。我(文道全)做了几十年刑辩,说实话,真正决定走向的不少工作,在正式开庭之前那场庭前会议里就已经完成了。证据能不能排除、案子要不要退回补侦、争议焦点怎么摆,庭前会议先过一遍,到了开庭就是收网。
今天把这道容易被忽略的程序讲清楚。
什么是庭前会议,什么时候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社会影响重大的;需要召开的其他情形。
配合两高三部《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普通程序案件只要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争议大,就具备召开基础。
庭前会议上解决哪些问题
庭前会议不是正式审判,不下结论,但要把程序性争议先理清:
一是回避,审判人员、公诉人、鉴定人有没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二是管辖异议,受理法院有没有管辖权;三是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辩方把线索材料交上,公诉人就取证合法性作说明,必要时播放讯问录音录像;四是证据开示和争议梳理,控方证据哪些无异议、哪些要重点质证,提前摆出来;五是出庭证人、鉴定人名单确认;六是审判方式、是否适用认罪认罚等程序性安排。
注意,庭前会议中控方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说明,以及双方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庭审中可以简化,这也是它能左右庭审节奏的原因。
律师为什么必须重视
文道全律师反复跟年轻同事讲,庭前会议是辩方的第一块阵地。
排非申请要在庭前尽早提出并附线索,等到庭审临时提,法官往往要求补充材料,反而被动。证据目录要在庭前吃透,哪些笔录前后矛盾、哪些物证链条断裂,先在会议上点名,引导法庭把争议锁定在这些点上。
对无争议的事实不必硬争,集中火力攻真正的矛盾,庭审才能打得有力。相反,庭前不准备,开庭时临时翻账、临时申请,效果大打折扣。
当事人能配合什么
庭前会议主要由律师参加,被告人经通知也可到场。当事人这边要做的,是在会见时把被讯问经过、笔录与实际陈述的出入、对哪份证据有疑问,完整讲给律师,供律师整理成排非线索和质证意见。
别指望开庭现场临时想起什么,证据和时间线越早固定越好。
前面讲过的非法证据排除,正式通道往往就是庭前会议。程序不是走形式,它是辩护真正发力的地方。
常见问题
问:庭前会议等于正式开庭吗?
不等于,它只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理清程序争议,不下判决结论。
问: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开?
申请排非、证据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等情形,可由审判人员召集。
问:排非申请什么时候提最好?
开庭前通过庭前会议提出,并附具体线索和材料。
问:庭前会议上无异议的证据会怎样?
庭审中可简化举证质证,所以争议点要提前锁定。
问:当事人必须参加庭前会议吗?
由法院视情况通知,律师通常参加,当事人配合提供线索即可。
问:管辖异议在哪个阶段提?
庭前会议阶段即可提出,由法院先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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