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基金、杭州某基金与申某投资合同纠纷仲裁案,和解结案。仲裁程序中的和解,有几个要点。
和解的基础
和解的前提是双方对争议有基本共识:权利义务的边界、履行与违约的事实、金额的计算。共识越清晰,和解越可行。
和解协议的内容
履行金额、期限、方式、违约后果,逐项明确。约定模糊,执行时容易再起争议。
仲裁庭的确认
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申请仲裁庭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赋予强制执行力。
本案的安排
本案经杭州仲裁委员会主审,双方和解结案,争议一次性解决。
本案代理律师为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
常见问题(FAQ)
问:仲裁立案后还能谈和解吗?
答:可以,仲裁程序各阶段都可以协商和解。
问:和解撤案后还能再申请吗?
答:未制作生效文书的,按约定与法律规定处理,一般不宜就同一争议重复申请。
问:基金投资争议常见哪些类型?
答:投资款返还、收益分配、管理责任、信息披露等。
问:和解需要律师参与吗?
答:建议参与,律师可以把握权利义务边界,起草可执行的协议文本。
信息来源
本案信息来源于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团队页面(文道全律师·代表性成功案例)。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