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做上市公司董秘的朋友找我,说文道全律师,两高改了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我们公司要组织学习,你给讲讲重点。
我问他你们公司最近有人炒股吗。
他说实控人儿子最近买卖了公司股票,他心里打鼓。
我说这个事,得赶紧评估。新规对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的认定、短线交易的计算都有调整。
今天我把这个新规讲明白。
新规什么时候改的
202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3号。
这个解释是2012年出的,十几年了,这次是第一次大修。
几个重点:
一是扩大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这些老的都算。新增的:因职务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会计师、律师、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咨询机构、银行、供应商;上述知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
二是明确了内幕信息敏感期。从重大事件筹划、决策开始,到公开披露为止。不是公告那天才算,是动了这个念头那天就算。
三是完善了"明示、暗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的认定。知情人把内幕信息告诉别人,别人用这个信息炒股,知情人算内幕交易。即使自己不炒,告诉别人也算。
四是短线交易的计算。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把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
什么人最容易踩线
我办案中遇到的几类。
第一类,上市公司高管本人。自己知道公司要重组、要并购、要出大业绩,提前买入股票。这是最典型的内幕交易。
第二类,高管家属。老公是董事长,老婆知道公司要发大公告,提前让爸妈、兄弟买股票。新规明确,近亲属在内。
第三类,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做项目的、会计师做审计的、律师做尽调的,知道了内幕信息自己炒或者告诉朋友炒。
第四类,业务往来方。给上市公司做咨询的银行、咨询公司、供应商,在业务中知道了内幕信息。
第五类,听消息炒股的。朋友聚会喝多了说,我知道个消息,某公司要重组。你听了买入。这叫"暗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传消息的人和你都构成犯罪。
那个董秘朋友,实控人儿子在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买入公司股票,金额两百万。我们评估后建议他:一是赶紧卖出,把收益上交公司;二是配合公司内部调查;三是不要销毁聊天记录。最后按短线交易处理,没走到刑事那一步。
辩护怎么打
文道全律师团队办内幕交易案,几个辩点。
第一,看信息是不是内幕信息。必须是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小道消息、市场传闻、已经公开的分析,不是内幕信息。
第二,看行为人是不是知情人。是不是通过法定渠道获取信息?如果是公开渠道自己分析出来的,不是。
第三,看交易时间是不是在敏感期内。如果买入时内幕信息还没形成,或者已经公开了,不是。
第四,看交易行为是否明显异常。为什么买、买多少、买了多久。如果是长期投资、正常交易,不是。
第五,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如果买入是因为公开分析、因为行业利好、因为自己研究,有合理说明的,不构成。
上市公司和高管,记住一条:知道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时候,不要碰股票。包括自己不买、不告诉家人朋友。过了敏感期,再说。
常见问题
问:内幕交易罪最高判多久?
情节特别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问:听朋友消息买股票,算犯罪吗?
如果朋友是知情人,他明示暗示你买,你们都构成犯罪。即使你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只要交易明显异常,也可能被认定。
问:上市公司高管家属能买公司股票吗?
敏感期内不能。其他时间可以,但要按规定申报。
问:短线交易收益归谁?
归上市公司所有。公司可以收回。情节严重的,还要行政处罚。
问:自己研究公司买股票,算内幕交易吗?
不算。通过公开信息分析、自己研究判断买入,是合法的。关键是信息来源。
问:被证监会调查了,怎么办?
尽快委托律师。配合调查,不要销毁证据。看自己的交易是不是在敏感期、信息是不是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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