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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典型案例7:套取医保基金369万元,如何定罪处罚?

发布时间:2025-07-09 17:40:51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在商言法。文律师解读视频:http://www.legaldaily.com.cn/Lawyer/content/2025-03/12/content_9147777.html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看病就医的“钱袋子”,有人却将其看作“唐僧肉”,想方设法从中“滴漏渗透”,骗取医保基金,这种行为该如何定罪处罚?我们来看今天的案例:张某、吴某、谢某共同出资合伙成立了甲社区卫生服务站。该卫生站与乙市医保中心签订了《乙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其结算项目为医保门诊费用构成的个人账户及统筹支付、大病救助支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补助等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本该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半径、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构。但是,这三人却通过虚列门诊费用、空刷医保卡,为参保人套取医保基金统筹部分,包含统筹支付、大病支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补助。并约定甲卫生站以手续费的名义收取所套取资金的10%到20%,与正常营业收入统一管理、支配,其余则返还各参保人,或由参保人购买药品、保健品和小家电。对于以上事项,三人分别负责不同的部分,张某负责单位财务审批及重大事项决策,包括空刷医保卡费用的审核。周某是张某的妻子,也是单位的法人和总经理,与吴某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空刷医保卡的具体管理工作。齐某是员工,负责操作空刷医保卡和统计汇总工作。几年下来,他们收集和介绍了近1500人的医保卡来骗保,骗保共计人民币369万余元。



      案发后,甲卫生站以及相关涉案人员被以合同诈骗罪起诉。法院认为,甲卫生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与乙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乙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过程中,伙同参保人员及其他人员,采取空刷卡等虚假手段,虚开售药费用、治疗项目和治疗费用,骗取对方医保资金,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吴某、周某、谢某是合同诈骗罪主犯,齐某是从犯。最终,法院认定甲卫生站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说一下这里需要注意的事情,对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后骗取财物,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先取得财物,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不是合同诈骗罪。感谢收看本期商在商言法,我们下期再见!


案例来源:(chineselaw.com)https://ydzk.chineselaw.com/ydzk/caseDetail/qwcase/7cc1b9562642d91c6922dc626d4595de?_t=1722048566404&callType=web_s&caseNum=9&toParagraph=&title=%E4%BA%91%E9%BE%99%E5%8C%BA%E7%BB%BF%E5%9C%B0%E7%A4%BE%E5%8C%BA%E5%8D%AB%E7%94%9F%E6%9C%8D%E5%8A%A1%E7%AB%99%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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